海南将修订《海南省旅游条例》 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02.08.2014  17:26

      【原标题】海南将修订《海南省旅游条例》向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过程中,旅游行业不断涌现新情况、新问题,现行旅游条例已难以适应发展需要。在日前召开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期间,《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提交人大初审。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省人大常委会8月1日通过南海网等公布法规修订草案,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现行的《海南省旅游条例》经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在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海南省旅游条例》在旅游行政管理体制、重点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导游管理等方面需要完善。且《旅游法》的施行,要求下位法保持一致和相协调,加上海南观光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新业态(如自驾车、邮轮游艇、乡村旅游、航天旅游、康体养生旅游等等)不断涌现,亟需修法加以规范。

      记者注意到,提交初审的《海南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还特别提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针对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拼团”现象,草案建议,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不得将不同游览行程、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接待价格的旅游者合并同一团队接待。

      《海南省旅游条例》该如何修订?您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为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公民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海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该法规修订草案,通过南海网、海南人大网、海南省政府网站全文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欢迎社会各界对该法规修订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直接通过网络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寄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截止时间:2014年8月21日。邮编:570203,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联系电话(传真):6538085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南海网记者李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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