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对入岛农药实行“白名单制度”管理 9月15日起施行

07.09.2022  17:38

  近日,《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强化农药入岛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要求对入岛农药实行“白名单制度”管理。《通告》自9月15日起施行。

  《通告》要求,获得海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才能自行或者委托运输企业将农药原药运入本经济特区,承运工具运输农药原药入岛前必须携带农药生产企业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农药原药采购货运单(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海南省农药生产企业名单为:海南江河农药化工厂有限公司、海南博士威农用化学有限公司、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利蒙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家化海南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海南润禾农药有限公司、海南力智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南中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获得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才能自行或者委托运输企业将农药产品运入本经济特区,承运工具运输农药产品入岛前必须携带农药批发企业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海南省农药采购货运单。这些企业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垦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海南众和盛农业有限公司、海南润德利农资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植壮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通告》还要求,要通过海南省农药监督平台(网址:http://www.hnnyjg.com)备案审核的农药产品才能进入本经济特区销售、储存、使用。因科研、推广示范等需要从岛外购入农药的,应经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审批,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岛。承运农药的车辆购买过海船票时应提供农药采购货运单,无法提供的,视为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不得售票进岛。同时,海南省农业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的进岛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