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守住绿水青山不放松

14.01.2016  18:45

 

推进污染治理,加强红线管控,严格环保执法,推动科学发展

海南守住绿水青山不放松

                                                                                    中国环境报记者孙秀英 通讯员林小斌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2064.5亿元增加到2015年3700多亿元,经济总量和增速都跃上了新台阶。与此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9%,全省94.2%的监测河流和83.3%的监测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92.8%,全省68.3%村庄建成文明生态村......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公布的一组组翔实数据,令人提神振气。它给我们勾勒了一个更加清新的海南:经济、社会、环境取得“多赢”,真正实现了绿色发展。

    回眸“十二五”,不难发现:海南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深入人心,已然守住了绿色发展的最大“本钱”。“十二五”收官减排大考压力下,如何协调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有无可供借鉴的“全国样板”?日前,记者深入基层一线进行调研采访。

    全力推进污染治理

      4 项指标 33 个项目圆满完成

    茫茫大海、碧波荡漾,海南岛以其旖旎的自然风光、良好的生态环境为中外游客所津津乐道,堪称世界级的稀有净土。尤其,在海南长达   1823公里   的海岸带上,阳光、海水、沙滩、绿树、蓝天交相辉映,相映成趣。

  海南岛生态环境质量何以如此优良?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说,海南全力推进各项污染减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为全省经济“稳中趋快、稳中趋好”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支撑 。

    记者获悉,海南举全省之力抓减排。“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界共投入减排资金110亿元,全力保障减排工作顺利进展。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数据显示,5年来全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厂46座,日处理能力达到121.02万吨,新增污水配套管网   1193公里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全省12台燃煤机组、1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2座玻璃窑炉和1座石油炼化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完成了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全省7台燃气机组完成了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完成农业减排项目504家;累计淘汰黄标车75559辆。

    截至目前,经海南自行测算,“十二五”期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均可控制在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内;国家安排海南的33个重点减排项目,已全部建成正陆续投入运行。

  “在全部完成国家责任书减排项目的同时,海南还自加重担,共安排生活源、工业源、农业源等604个污染治理项目,较好地支撑了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全面完成”,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加强生态红线管控

    构筑生态文明长效机制

    在海南岛中部的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等市县,记者发现,这里常年林木葱郁、清水长流,到处绿意浓浓。

    对于生态环境的珍视,让海南早已明确:绝不以牺牲和破坏生态为代价发展致富。但如何解决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记者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海南以推进省域“多规合一”为契机,严守生态红线。

    海南明确,将严守目前生态环境底线作为贯穿“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全过程,明确禁止开发、限制开发的红线和具体内容,确保海南的大气、水源、森林、海岸线等自然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不遭受破坏。

    截至目前,海南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有效整合环保、水务、林业、海洋等各部门,划定了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535平方公里, 近岸海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2920平方公里,分别占陆域面积33.5%和近岸海域面积的12.3%,明确了禁止红线区和限制红线区。

    海南还积极利用特区立法权的优势,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律樊篱。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出台了《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海南省万泉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定》等70多项与生态省建设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森林、珊瑚礁、红树林、海防林、海岸带开发与保护等方方面面。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负责人认为,海南以“多规合一”为契机,突出生态红线的管控作用,筑牢生态文明法律之盾,为保护海南的生态环境构筑起一道道绿色屏障。

    强化约谈、挂牌督办、监督执法

    排污企业“有钱也不能任性

    碧海蓝天,青山绿水,是海南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海南省深刻认识到:任何时候都要时刻绷紧环保这根弦,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各项环保工作,对污染、破坏环境行为必须零容忍、严打击。

    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邓小刚说,“海南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对‘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一律不予受理、审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保障建设项目能够及时落地建设的同时,维护了海南生态环境不受到破坏”。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全省关闭橡胶加工厂17家、机立窑水泥厂8家、实心粘土砖厂131家、炼钢厂1家、造纸厂2家;关停燃煤发电机组1台;淘汰燃煤锅炉64台。国家下达的水泥、钢铁、造纸等落后产能和小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全部落实,为新的产业落户海南,腾出了建设和发展空间。

    尤其,自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建并运转以来,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硬措施”,发挥了环境保护监管的“钢牙利齿”作用。具体包括:对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5个市县政府和3家重点排污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5宗典型排放水污染物违法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史上最严环保法下,如何加强企业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海南认识到,严格环保执法,严查各类环保违法行为,是筑牢海南岛绿色屏障、守住绿色发展的必经之路。这也意味着,对于排污企业来说,履行环境责任“有钱也不能任性”。

  记者在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获悉,自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后,海南实施了更为严厉的环保执法和案件查处。2015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563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宗;查封、扣押案件1宗;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8宗;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4宗,拘留2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宗。

    “通过最严厉的环保执法和案件查处,有效遏制了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促进了全省排污企业守法运行”,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说,“将继续加大核查、查处力度,对重点对建设项目、违法排污、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绝不手软”。

    “正因海南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各项生态环境指数才能持续保持全国前列,保住青山绿水才有可持续发展”,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生态学博士颜家安说。未来5年可以有理由相信,将会看到一个更加绿意盎然,更加令人向往的生态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