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向众乡镇老电影放映员发放专项生活补助

08.06.2014  02:15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6月7日电(雷诺 胡冰涛)6月7日上午,海口市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补贴发放仪式在海口举行,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俊出席活动并为老电影放映员发放生活补贴。

据了解,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从事电影放映的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常年坚守在电影放映一线,为我国农村电影事业的发展和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做出了贡献。2012年6月13日,经国务院同意,原国家广电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广发{2012}47号),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着“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原则,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海南省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做出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解决好海南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省相关部门为了落实省领导的批示精神,把解决海南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作为一项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任务,同时也把它当作海南维稳工作的意见大事来抓。

尤其是2013年9月以来,海南乡镇(公社)老放映员问题被列入当年省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亟需解决的一项工作任务。许俊包案以来,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数次主持召开不同形式的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和老放映员代表的意见,研究解决办法,督促检查落实。

2013年12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海南省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2013】194号),从纳入现行社会保障机制和发放生活补助两个方面,妥善解决海南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

该文件的出台得到了老放映员的普遍认可,也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充分肯定,认为中央三部委《关于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下发后,海南是全国各省市解决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较早和政策执行的好的省份,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起到了表率作用。

截至2014年5月,据核实统计,海南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共计1041人,其中健在的929人、已故的112人。健在的老放映员广泛分布在海南18个市县(未含三沙市),从今年1月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可领取生活补助。

海南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对象范围是:凡在1993年12月31日(含)之前,曾被乡镇(公社)正式选用的农村电影放映员,且持有“三证”(电影放映人员证、电影放映技术资格证、电影放映单位登记证)中的一证,或能提供当年被乡镇(公社)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选用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老放映员。

海南乡镇(公社)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主要通过三个途径解决:一是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且健在的老放映员参加乡镇居民养老保险。二是发放生活补助。老放映员达到60周岁后,按照一定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补助。三是发放抚恤金。对本实施意见下发之前已故的老放映员,参加企业抚恤金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

上述所需资金,主要由市县财政负担,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省与市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分担,并列入省和市县年度预算。

5月下旬,省财政厅向各市县下发《关于分配2014年解决乡镇(公式)老放映员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资金的通知》,专款下拨各市县。保亭、昌江、海口、澄迈、定安、文昌等市县对发布补助工作抓得扎实,5月28日,保亭县已将年满60周岁以上的8位老放映员生活补助金拨付至他们帐户;6月6日昌江县在该县举行了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发放仪式。

6月7日上,海口市举行老放映员生活补助发放仪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毛羽专程来琼出席仪式,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许俊代表省委、省政府出席发放仪式。随后,海南其他市县将陆续在6月上、中旬把生活补助金发放到老放映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