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法体制改革的三大变化

18.09.2015  09:37

  本报海口9月17日讯(记者李冰)作为全国首批司法改革试点省份,海南无先例可循,但经过一年的不断摸索和创新,海南司法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的阶段性成果,全国先后有25批次同行前来学习取经。

  9月17日《光明日报》04版刊发文章《海南司法体制改革的三大变化》,介绍海南司法体制改革从“破冰”到逐渐挺进“深水区”所带来的三大变化。

  第一变:法官从1540人到1116人,检察官从1510人到796人,创造了法官、检察官优化遴选的新机制,走出了司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关键一步。

  第二变:院庭长承办案件增长77.8%,审查起诉案件平均每件缩短14.7天,有效解决了司法行政化问题。

  今年3月1日,海南开始在全省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一般案件不再经过院庭长的审批,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外,裁判文书不再由未担任主审法官的院庭长签发,确保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在案件办理中起主导作用,有效解决了司法行政化问题。

  海南全省各级法院还对照司法责任制要求,普遍建立“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并对法院的每一个办结案件实行二维码终身识别制度。

  第三变:法院检察院财物划归省级财政统管,为司法公正又筑起一道防线。

  日前,海南全省52家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已全部实现财物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由市县财政分管的格局被彻底打破。这有效减少和防止了外部干预,为司法公正又筑起一道防线。

  从今年7月起,海南陆续将各市、县、区法院、检察院经费开始上划省级财政管理,各市县法检两院经费的管理权限划归省级财政,涉及追加预算调整事项须报经省级财政部门同意后按程序报批。

  随着司法体制进入深水区,下一步如何厘清思路、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海南省委六届八次全会进行了详细部署。

减税降费明细账单送达纳税人
  “收到税务局减税降费红利的明细短信,感觉就像我们交话费能看到消费明细一样,可以很直观地看到公司减了多少税,还能清楚地了解不同税种减了多少。”海南中化橡胶有限公司王会计一边说,一边向记者展示手机中的短信账单。截至7月申报期,该公司享受增值税减免167432.国家税务局
新版电子税务局9月1日全省上线
  截至8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在澄迈等5个市县(地区)试点上线运行的新版电子税务局,试点运行情况良好。试点地区有1.国家税务局
政策红利全面释放 海南上半年共减税降费66.75亿元
  减税降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头戏,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红利频出,在建设海南自贸试验区、中国特色自贸港的背景下,我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我省减免税额合计66.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