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古人咋维权?海南籍高官被宰客 写诗撰文曝光

14.03.2016  09:00

  大明王朝,琼籍高官出行途中,竟遇坑蒙拐骗?!

  晚清时期,天涯士民身患小恙,居然死于假药?!

  假冒伪劣,祸国殃民。明天又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连日来,各地各界举办多种活动,披露商家“三十六伎”,力促买卖“两全其美”。那么,在历史上,海南古人曾遭遇过怎样的陷阱,他们又是如何惩治宵小的?

  遭遇“青岛大虾”?古人也爱曝光!

  黑心商家,自古有之。譬如坐地起价,就是一些人的生财歪道。

  不过,海南的古人,也不是任人随意欺凌的。把挨宰经历写诗撰文发到“朋友圈”里予以曝光,便是其常用的办法。像清末民初的文史专家、琼山人王国宪所编的《琼台耆旧诗集》中,就有一篇“舆论监督报道”,令“崔庄船夫”的形象如同今日的“青岛大虾”般,遗臭坊间。

  投诉者是大清朝嘉庆年间翁源县的“教育局长”、琼山人曾日跻。本就清贫的他,在途经一处叫崔庄的渡口时,被摆渡者漫天要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过河之后,曾“局长”愤然给出差评:“崔庄渡口水流红,勒马停看日正中。舟子招招呼快渡,愿君相送一帆风。”标题就叫《崔庄渡多索钱,有感口号》。

  不过,与同朝道光年间的文昌举人叶栖鸾相比,曾日跻还算脾气好的。叶栖鸾在山东的一家路边店用餐后,可是当场发飙,留下《山东道中口占》,痛斥“店饭饥难食”。被食客投诉称,在饥饿的时候都觉得饭菜太差,这店子还能开的下去吗!

  的确,即便是在古时,舆论的“传声筒”和“放大器”威力,也不可小觑。

  明朝万历壬辰年(1592年)的秋天,杭州古城迎来了南京礼部尚书王弘诲。这位定安籍的高官趁着返琼休假,安排了沿途旅游。到了杭州,自然是要到西湖景区走一走的。遗憾的是,西湖给他的第一印象,却是当地人向他的投诉。当天,他与好友在湖畔品罢好茶,喊船家渡湖的时候,当地人告诉他,幸好现在是“旅游淡季”,每年春天游客如织时乘船,船家都要狮子大张口的,有的开价甚至高达千钱,相当于一两银子。而王弘诲的杭州之旅也似乎就此不开心起来——游玩途中,他又遇到了索题匾额并忽悠他出钱免灾、求子孙平安的“大师”。

  王尚书之后撰写《吴越游记》时,念念不忘杭州的“负能量”,不仅不惜笔墨写下了“大师”忽悠他的细节,还留下了“土人云,每春时,(西湖)楫师索高价有至千者”传诵至今。

  假药吃死官二代?

  古人防不胜防!

  假货难防,亘古通今。轻者谋财,重者害命。

  清同治二年(1863年),已近花甲的文昌籍大臣韩锦云,痛失唯一的孙子韩肇元。其孙年方十五,“染疠疾夭逝”。如果说,韩肇元是因为病情严重不治而去的话,肇元之父的过世,则更让人惋惜。韩锦云在《哭孙肇元文》中提及了原委——“误服金丹(而亡)”。

  金丹为何物,果真如那些炼丹士所言“服金者寿如金,服玉者寿如玉”?其实,这些加了铅、汞、硫、砷等物的金丹,不仅仅是假药,更是毒药呢!宋人所集的《云笈七签》中,便有这样的告诫:“金丹并诸石药各有本性,怀大毒在其中。”当然,对于制售假药之举,古人也拿出了法律武器予以应对。譬如元朝的《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就明文规定,对售假药者依法惩处,情节严重者直接处死。《大明律》也白纸黑字:庸医榨取钱财致人死亡,斩!

  不过,金钱面前,总有人利令智昏。故纸堆中,造假者不仅有“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注水”这样的伎俩,还有鱼目混珠,造假玳瑁、假珊瑚、假沉香的呢。

  明末清初著名学者屈大均的《广东新语》中,就载有巧匠制作假玳瑁之事,称“玳瑁,产廉、琼州”,蟕蠵是山上的一种巨龟,“巧匠以其甲黄明无日脚者,煮而拍之,陷黑玳瑁,状甚明媚。日脚,谓甲上有散黑晕也。一种赤魿与相似,然介脆薄,文采亦晦”。

  北宋苏东坡在谪居儋耳期间,曾送给胞弟苏辙一块海南沉香当生日礼物,并写下《沉香山子赋》,提醒其如何分辨沉香的优劣,说占城的沉香干枯腐朽,只配用来煮饭熏蚊子,“顾占城之枯朽,宜爨釜而燎蚊”,而海南沉香就高档多了。清人吴震方亦在《岭南杂记》里写道,“速香出琼州者为胜”,海外运来的沉香“味极辛而酸,不如琼产之甜静无尾烟也”,“其余有夹板并抱朽木者”都是下品。他同时提醒大家,要防范假沉香,“而尤有他木煮成假充者,不可不辨”。

  海南沉香价几何?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给出了这样的评价:“海南沉香,一片万钱,冠绝天下”。由此可见,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其利何其大了!

  官员伪造批文?古人一样喊打!

  利欲熏心,害人害己。打击假劣,无人无地可置身事外。

  以海南茶叶为例,不仅五指山的水满茶在清代就被定为贡品,“耐冲泡、条索肥壮、香气清高持久、汤色黄绿明亮、滋味浓醇爽”,明朝正德年间的《琼台志·土产》中,也已记载了“(海南)茶,东路佳”,以及“野茶,产昌化……为荐茶佳品”。但在明朝嘉靖三年(1524年),海南茶叶却“躺着中了一回枪”,和“出口创汇”无缘了。当年,御史陈讲发现有茶商把“质量低劣冒伪”的茶叶掺入出口商品后,干脆全部征收黑茶了。因为黑茶好管理,“地方出现有限,便分茶为上中二品,打印在茶筐上,写下商人名字而考察”。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面对政府严惩、百姓怒斥,一些唯利是图者,依然我行我素,甚至连货币也敢伪造呢。像前文提及的屈大均,就记录了岭南市场上出现的假银子,“市井小人,争以巧伪为事,或钻公式于腹,或洒铁沙于面,或钓铜于四角,或以白铜,药煮之为峱银,最易惑人。

  即便是“国考”中,也不乏坑蒙拐骗的“前辈”。针对此情,海南历史上唯一的探花、清朝定安人张岳崧也只有“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多次发布告示,如《禁招摇撞骗示》《查禁招摇撞骗示》《示凤翔属生童》等,称如果有人诓骗财物,不论有无成交,全部发配到边远地区充军。而受骗的生童也将被杖打一百,关押三年。只是,仍然有人心怀侥幸,打着商贸等幌子,“往来生童寓所,设局诓骗。

  弄虚作假的背后,全是奸商单打独斗?也不尽然。一些地方假货泛滥、骗子横行,和地方官员也不无关系。像明朝文昌籍大臣邢宥,在景泰三年(1452年),就和御史许士达,查处了通过劣质工程敛财的漳州知府马嗣宗。而在《明实录》中,也记载了嘉靖元年(1522年),礼部大臣对海南世袭土官造假的汇报。称他们在进贡时为了冒领公款,连批文都敢伪造,“差来人数太多,皆非旧额,所赉降香重不过七八斤,冒廪饩及绢、钞之赏,至有伪造印信、私增批文者。

  纸终究包不住火,对于官员的造假行为,古时的惩罚也干脆利落——大刑伺候!甚至斩首!(记者郑彤)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