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原总经理涉嫌贪污等罪名案件开庭

06.09.2019  10:03

      图为被告人付国安在庭审现场。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海南华电南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付国安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一案。昌江县纪委监委新任监察纪检干部,驻县国有企业、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昌江县国资委干部、叉河镇领导班子等90余人旁听了庭审。

      昌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2年至2018年,被告人付国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开租车费发票、虚列会务费开支、虚增合同款、虚增项目租地款等手段骗取公共财物共计452.2万元,其中,虚增项目租地款未遂款45.8万元;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付国安在光伏发电项目、房地产开发等方面为海南某集团董事长王某昌、海南某酒店董事长王某才等2人提供帮助,从中谋取利益,索取财物共计577万元,上述钱款付国安大部分用于购置房产、偿还债务、赌博等个人花销。

      2013年至2014年间,为推动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等项目、节省审批文件盖章时间,被告人付国安在上级没有批准、授权的情况下,私自交代公司员工在海口伪造了共三枚公司、事业单位公章,经海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该三枚印章均属伪造。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国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虚开租车费发票、虚列会务开支、虚增合同款、虚增项目租地款等手段骗取公共财物共计452.2万元,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款共计577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没有上级或相关单位批准、授权的情况下,授意他人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应以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付国安的供述与辩解等相关证据,付国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付国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整个庭审持续了近4个小时,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