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资源监管! 海南“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400万方

14.01.2021  21:12

  1月14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省林业局了解到,我省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十四五”期间全省年森林采伐限额为400万立方米,确保全省森林资源实现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是指每年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以上林木蓄积的最大限量。我省要求各市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不同单位间的采伐限额不得挪用,同一单位各分项限额不得串换使用。省级不可预见性限额由省林业局统筹管理,专项用于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和自然保护区特殊情况的人工林或天然林采伐所需。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不占限额,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我省要求继续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各市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的问题,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助力自由贸易港建设。

  各市县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执法职责。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内外勾结、破坏森林资源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从严查处,纯洁林业执法队伍,为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要加强林业普法和宣传工作,为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