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疗机构已获所有大器官移植资质 可开展相关手术

31.10.2019  10:54

      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卫健委获悉,国家卫健委日前发文认定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肝脏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至此我省医疗机构已获得所有大器官移植资质,并可开展相关手术。

      据了解,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序增加器官移植服务资源供给,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有关审批流程,国家卫健委对17个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的43所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经审核13所医疗机构符合条件,予以认定相关人体器官移植执业资格。其中我省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获得肝脏移植、心脏移植、肺脏移植执业资格。

      2008年,海医二附院在泌尿外科设立独立的肾脏移植小组,形成了器官移植科的雏形。2018年7月,该院成立了器官移植科。科室成立至今共完成了122例肾移植、6例胰肾联合、2例胰腺移植。该院还开展我省首例胰肾联合移植手术、首例ABO血型不相容肾移植手术,移植技术处于国内一流水平。目前医院已完成相关移植技术的人才储备,完全具备开展肝脏、心脏、肺脏移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