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面建立河长制 6月底前出台考核办法

12.05.2017  02:02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5月11日召开的海南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目前,海南19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分级名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另外,11个市县已成立了领导小组,8个市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下一步,海南将从六方面重点抓河长制建设,确保海南省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全面推行河长制有优势也面临困难

  3月30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海南是第10个出台工作方案省份,走在全国的前列。《工作方案》明确海南省实行双总河长制,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

  海南岛地形中间高周边低,全岛水系呈放射状,独流入海的河流有154条,其中93条河流的流域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占全岛流域面积的84.4%,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库水质均保持优良。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部分城镇内河湖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问题。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指出,海南全面推行河长制,有突出优势也面临不少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海南岛生态禀赋优良,处在一个独立的水系环境,生态环境破坏程度低,生态环境污染面源少;二是海南坚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有“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三大愿景作动力;三是城镇内河湖治理试点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海口市鸭尾溪、美舍河、沙坡水库等7个水体水质好转,均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美舍河等9个水体消除黑臭现象。

   河湖分级名录确认配套制度同步建立

  海南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展如何了呢?该负责人称,目前,全省19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分级名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其他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湖分级名录确认工作已于4月初开始启动,预计6月底完成。三亚、儋州、琼海、五指山、东方、定安、澄迈、昌江、乐东、陵水、保亭等11个市县已经成立领导小组;三亚、儋州、万宁、澄迈、昌江、乐东、陵水、保亭等8个市县成立河长制办公室。

  另外,相关配套制度正在同步建立。为了保障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实施,省河长制办公室已经起草完成了《海南省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海南省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海南省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3项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并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5月8日已经报送省政府,待批复印发;省级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举报奖励制度正在编制完善;市县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正在编制当中。

  为了完善河长制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全省52条省级河流的公示牌制作已接近尾声,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同时,河湖二维码公众号已经完成制作。

   六方面开展河长制建设 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

  对于河长制下一步的工作?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海南主要完成以下六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工作督导力度,确保5月底前,市、县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加大指导市县编制乡镇方案工作力度,确保7月底前,出台各市县乡镇工作方案。

  二是5月底前,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督察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在省级河长管理河流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制公示牌,公布河长信息和举报电话。 6月底前出台考核办法和举报奖励办法。

  三是确定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下河流分级名录,全省所有河湖实现全覆盖,实行“一河一长”、“一河一策”。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和制度建设,整治突出问题,各级河湖名录全面建立,每一条河(湖)都有河长,河湖都有责任领导,河湖都有专人管护。

  四是建立工作机制,联合水务、环保、住建、农业、国土、林业等单位,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得到有效运转。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初步遏制威胁河湖健康生命的非法行为。

  五是落实所有河湖河长,初步建立河长制。11月底前,针对督导检查和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协调各地落实措施,加以整改。

  六是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确保海南省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