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全省打击水环境违法 海矿等5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27.05.2015  18:46

      原标题:海南打击水环境违法

      海矿等5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5月27日上午,在“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会议”上记者获悉,专项行动40天以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对白沙、昌江、临高、定安四个县的5宗典型案件挂牌督办。

      据了解,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的5宗典型案件分别是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私设暗管偷排案、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和海南新台胜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案、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贫矿新选项目重金属超标排放案。

      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

      该公司木棉酒精厂2008年投产,主要生产食用酒精。2013年和2014年,该公司3次因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受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行政处罚;2014年超标排放废水受到行政处罚。2015年2月13日,根据群众举报,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对反映该公司木棉酒精厂向外排放废水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木棉酒精厂酒精废液浓缩罐私设活动开口并使用软管连接向外抽取浓缩液,用于有机肥料实验,由于未做好防护措施,导致浓缩液向外排放,造成环境污染。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鱼产品加工项目于2009年投产,主要从事罗非鱼切片加工。2015年3月3日,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废水总磷超标排放,2015年4月20日检查发现,该项目产生的废水未经污水处理站处理,直接向外环境排放,经采样监测,排放污水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和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同时,该项目自2009年投产以来,未依法通过环保部门验收一直违法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

      该公司虾加工项目于2006年投产,主要生产虾制品。该项目2014年因超标排放虾加工废水受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4次行政处罚。2015年1月19日和3月24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项目排放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海南新台胜有限公司

      该公司罗非鱼加工项目于2008年投产,主要生产罗非鱼加工。该项目2014年因超标排放罗非鱼加工废水受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4次行政处罚。2015年1月19日、2月10日、3月23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项目排放废水的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均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200万吨贫矿新选项目于2013年投产,主要产品为铁精粉。2015年第一季度,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该项目排放废水进行监督性监测,发现项目排放废水的总铍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昌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正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