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众多医疗机构滥发违规广告 内容不堪入目

07.02.2015  11:43

      海南众多医疗机构滥发违规医疗广告  刊物内容不堪入目

      疗效吹破天  黄段惹人厌

      ▲记者收集到的部分印有医疗广告的刊物

 

      我国《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不得保证或出现宣传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内容;更不得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做广告。

      日前,有市民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反映,经常有人向她店里免费发放刊物,内容大多是一些医疗广告,还有低俗、下流的黄色段子。“这些刊物简直不堪入目。”苏女士说,她担心这样的医疗广告刊物给上初中的女儿带来负面影响。

      2月5日,全省广告监管工作通报会议在海口召开,会上通报了一批发布违法广告的单位。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目前全省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尤其突出。因此,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各类违法广告的高压打击态势。

      市民反映“经常有人发医疗杂志,内容不堪入目”

      前几天,在海口头铺市场附近开餐馆的苏女士,向记者反映,经常有人向她店里免费发放刊物,内容大多是一些医疗广告,还有一些低俗、下流的黄色段子。“那些杂志外观与街道报刊亭卖的时尚杂志差不多,但内容太恶心了,有些简直是不堪入目。”苏女士告诉记者,上初中的女儿经常会到店里帮忙,她很担心这样的医疗广告刊物,会给孩子身心带来负面影响。

      无独有偶,在海口板桥路开理发店的郑先生也向记者反映称,因为理发店临街,后面又有一所高校,经常有人随手把一些印有医疗广告的刊物,扔在店里就走。他店里每年能收到由海口多家民营医疗机构印制,形状不同的刊物十多册。这些带有医疗广告的杂志制作较精美,但内容非常垃圾。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一些临街铺面的店主能收到这类刊物外,不少市民过马路时还会在大街上收到。据了解,此类刊物外表看起来像一本精美杂志,但翻看后却发现,其内容除了一些粗俗的笑话和宣传性爱的故事外,大多为某一医院的一堆治疗广告。“这些散发宣传广告的人常常会在大家骑车时,往我们车前筐里硬塞,对于着急赶路的人来说很是反感,同时,他们在马路上发广告也很危险。”市民王女士说,尤其令人气愤的是,有些宣传册子里除了医院的广告宣传外,剩下的全都是低俗淫秽下流的文章,他们向市民散发时并不分人,有时接到这些刊物的有老人,也有还在上学的孩子。

      记者走访众多医疗机构热衷散发非法广告册

      记者走访还发现,目前,海口不少非公立医疗机构都热衷向社会散发此类广告册,其中还有一些打着军队医院的旗号印制的广告册。

      记者从一些临街铺面收集到的宣传资料中看到,其中由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印制的名为“附属琼岛”的宣传册、由武警海南总队医院印制的名为“美丽女人”的宣传册、由海南曙光医院印制的名为“南国知音”的宣传册、以及由海南省边防总队医院印发的宣传彩页等等。

      翻开这些宣传册后看到,这些杂志册子封面设计时尚。内容除了单位的详细宣传介绍外,还包括女性情感天地、以女性健康知识为底料的软文式女(男)性疾病治疗广告等,大多医院的宣传册最后都印着一些带有色情、低俗气味的笑话。

      海南中医药研究所附属琼岛医院印制的名为“附属琼岛”的宣传册中,宣称医院的海洋之星治疗系统对于治疗男性阳痿迅速起效:“92%的患者首次治疗即可见效,83%的人治疗3天就可勃起;治疗不复发;治疗安全可靠,无任何不适感”等;海南曙光医院则宣称自己是“海南女性公认全球最安全合法开展人流手术的医院”;武警海南总队医院宣称使用的“超导凝固刀治疗系统治疗子宫肌瘤”:有国内多地数万例患者彻底治愈的临床经验”等。

      记者通过网上查询发现,海南杏林医院则宣称自己是海南规模最大、技术最权威的肛肠专科医院。“如果杏林医院技术最权威,难道省、市人民医院的同类医疗技术都不如该医院吗?”对此,医院工作人员称,有些大型综合性医院对肛肠科不是很重视,可能引进的仪器设备不是很全面。

      监管部门不少医疗机构违规宣传受处罚

      除了非法印制违法广告宣传册外,还有一些医疗机构通过网站发布涉嫌违规广告。

      据了解,今年1月28日,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公开发布的《海南省2015年卫生行政处罚公告(第一期)》中,海南美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学美容门诊部,因涉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受到海口市卫生监督局警告,并被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早在2014年8月27日,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海南美媛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医学美容门诊部在该医院网站上,宣传医疗技术“韩式分层吸脂紧肤术”、“韩式无痕丰胸术”、“自体基因活细胞移植术”等,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的情形(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所指的违法行为。海口工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该门诊部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理。

      根据我国《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资料(非正式期刊)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后才能印刷出版,应在杂志上表明内部准印证号,如果没有,即属非法出版物。即使是经过审批的单位出版的内部资料,也只能用于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能刊登与本行业无关的内容,不能刊登广告,更不能在社会上散发。

      业内人士指出,有些医院机构印制的宣传册,虽然多标称为“内部资料”或是“内部赠阅刊物”,但向社会公众散发,同样涉嫌违规,有些广告内容也涉嫌违规。

      “榜上有名”海南众多医疗机构广告违法屡上黑榜

      2月5日,记者从海南省卫生监督总队2014年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监测中查询发现,通过当年最后连续4期(第9、10、11、12期)梳理发现,除海口美媛医疗美容门诊部以外,更有海南曙光医院、海南现代妇婴医院等,因涉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发布的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广告未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利用卫生技术人员名义作证明等违法行为外,还有众多医疗机构因各种违规原因“榜上有名”。

      2月5日,全省广告监管工作通报会议在海口召开,会上也通报了一批发布违法广告的单位。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特别指出,目前全省各类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尤其突出。因此,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广告的高压打击态势。国际旅游岛商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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