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海南日报北京3月7日电(特派记者彭青林 况昌勋 周元)今天,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海南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审议 中华 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海南代表团团长刘赐贵、副团长许俊分别主持审议。
刘赐贵、沈晓明、张业遂、罗保铭等代表参加审议并发言。
刘赐贵在审议时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 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 理论 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开放发展实践中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写入宪法,将实现国家指导思想上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符合事业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意愿,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理基础和制度基础。对此完全赞同并坚决拥护。我们要以此次宪法修改为契机,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把依法治省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沈晓明认为,这次宪法修改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有关座谈会等研究宪法修订工作。二是严格依法按程序推进,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三是既保持连续性又体现与时俱进,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宪法修正案草案完全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治国理政的新要求,完全赞成。沈晓明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维护宪法权威,对宪法地位、宪法实施、宪法监督、宪法宣传教育等作出了重要部署,并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实行宪法宣誓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必要对现行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他认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进宪法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作出调整是健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制度性安排,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可以为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有力保障。
张业遂表示完全赞同和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一是对宪法部分 内容 进行修改,是在深入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二是对宪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由宪法确认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非常必要也非常及时。三是对国家主席任期作出新的规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有利于中国特色“三位一体”领导体制任期的统一,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四是在宪法中充实和平外交政策的内容,反映了中国外交理念和政策的与时俱进,顺应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五是制定国家监察法和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高效运转的反腐败工作体制。
罗保铭表示,与时俱进对宪法进行必要修改,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时代进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国家长治久安的迫切需要,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理基础和制度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筑牢法治之基。完善国家主席任期制,必将更有力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符合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最大的大局,符合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宪法中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内容,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保障。修宪的过程充分发扬民主,依法依程序,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生动实践,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
吕彩霞、毛超峰、蓝佛安、许俊、苻彩香、吕薇、阿东、朱洪武、邓泽永、吴月、符宣朝、邓小刚、王长仁、刘平、杨莹、韩金光、廖虹宇、符小琴、陈飘、王书茂等代表也先后发言,一致认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遵循国家发展的客观规律、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提出修改宪法建议,合乎国情;全国人大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了宪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程序,合乎法理;修改的具体内容涉及坚持党的领导,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明确国家发展奋斗目标,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合乎民心。大家一致表示完全赞成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奋力拼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郝如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