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报骗取社保金行为 最高可奖5万元

18.09.2015  22:42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海南省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奖励办法(试行)》近日出台,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最高可奖励5万元。

试行《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虚构、编造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社会保险参保资格,骗取社会保险待遇;隐瞒、虚构病史,伪造、变造、非法更改个人身份证明及档案材料,获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10种行为。

举报人可采用来访、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举报事项符合骗取社保基金情形,经查属实的,将给予奖励。对举报骗取社会保险基金金额50万元以内的,将按照按查实金额的5%予以奖励;对涉及社会保险基金50万元以上的,将给予最多5万元的奖励。

同期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三处处长  舒琳

(构筑一个群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监督,来强化社会监督的这么一个职能。)

同一案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举报人,按举报时间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