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两个原因,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被罚款75826元

01.11.2021  16:20

  11月1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按照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近日,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被罚款75826元。

  今年9月30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谷工业园区药谷二路2号的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皮肤修护敷料(规格:90mg、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琼海口械备20200064、批号:20210802)备案信息为医用皮肤修护敷料由寡肽-3、甘露醇、纯化水组成。上述产品实际说明书内容为皮肤修护敷料纹理修复冻干粉使用说明书,产品实际的剂型为一瓶纹理修复冻干粉和一瓶溶解液,剂型与备案信息中的医用皮肤修护敷料由寡肽-3、甘露醇、纯化水组成不一致。上述医用皮肤修护敷料和外包材总计价格为13165.2元。

  发现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的产品商品名:爱贝鼻疤克晶晶、产品名称:医用皮肤护理敷料多效修复冰晶(规格:20g、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琼海口械备20200062、批号:20210501)4980盒,合计4980元。上述皮肤修护敷料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琼海口械备20200062,说明书备案信息名称为医用皮肤护理敷料,实际生产说明书名称为医用皮肤护理敷料多效修复冰晶,与备案信息不一致。

  据介绍,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行为属于未按照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10月2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未按照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没收皮肤修护敷料(规格:90mg、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琼海口械备20200064、批号:20210802)9704对,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为65826元;依法对海南中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产品说明书与备案不一致的行为处10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