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起网络诽谤刑事案一审宣判

15.10.2014  12:26

  【原标题:网络“实名举报”背后是闹剧】

郭山泽/漫画

  刘贵启原是浙江省金华市一家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因在一次民事案件中伪造证据,被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依据规定免除职务后,不满处罚,仅凭个人主观臆断、虚构捏造,在网络上多次对多名涉及处理其案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抹黑诽谤,相关网帖的点击、浏览次数超过5000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近日,对浙江省武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网络诽谤案,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诽谤罪判处刘贵启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这也是去年9月“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浙江省宣判的首起网络诽谤刑事案。

  刘贵启曾在金华市银鹰法律服务所担任主任职务。2008年,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在审理银鹰法律服务所与张某资产转让协议纠纷案时,发现刘贵启违法提供假证,遂向婺城区司法局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对他的这一行为进行处理。当年11月刘贵启被区司法局免去了主任职务。

  因对司法局免去其职务不满,刘贵启仅凭个人主观臆断,分别以多个虚拟身份频繁在各大知名论坛、微博发帖,对相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诽谤。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10月到2013年9月,刘贵启发布帖子“法律工作者实名举报——金华司法局工作人员伪造公章”,仅凭个人主观臆断和捏造,公然在网上诽谤金华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婺城区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科、婺城区法院等单位的多名司法界人士。他先后在华声论坛、中华网论坛、猫扑大杂烩等论坛发布相关帖子累计111个,实际点击浏览量累计15.5万余次;在腾讯、新浪、搜狐、网易等微博上发布相关帖子累计2250个,转发数量累计109次。

  2013年4月到9月,刘贵启在明知自己作伪证的情况下,还是在网上发布了“实名举报婺城区法院法官勾结不法官员陷害法律工作者”等帖子,内容包括一些不实的人身攻击,颠倒事实诽谤他人。他注册了10多个不同网名,在凤凰网论坛和搜狐、新浪等微博上发帖评论,实际点击浏览数量累计6107次。

  2013年6月到9月,刘贵启又以同样的方式,在中华网论坛、猫扑大杂烩、网易论坛等网站,以及网易、天涯、腾讯等微博上,发布“婺城区法院执行法官与千万老板勾结,33万执行款四年未执行一分”等帖子,相关帖子累计66个,实际点击浏览数量累计1.2万余次。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对事实进行了调查。经过调查,刘贵启举报的事实不成立,他在网络上发布的帖子内容失实,其散布谣言诽谤他人的行为严重误导了不明真相的网友。所谓的“伪造公章”一事纯属捏造,而其他的“实名举报”更是子虚乌有。

  由于网络的快速传播,其不实的帖子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不仅损害了相关被害人的名誉,更损害了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形象,使之在不明真相的网民眼中备受质疑,造成公信力损害。

  武义县法院审理认为,刘贵启捏造事实,利用信息网络诽谤多人,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诽谤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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