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09.06.2015  19:24

琼建质〔2015〕13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地燃气主管部门: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14号)、《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琼安委办〔2015〕46号)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特别是近期海口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几起责任亡人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加快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部署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组织
  2015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我厅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县、各建筑、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市县、各建筑、燃气企业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进一步夯实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基础。加大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的贯彻落实力度,要把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作为贯彻落实的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安,深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2.开展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结合工程质量治理行动万里行活动,深入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加强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和企业的专项督查,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临边洞口等安全隐患。
  3.开展夏季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各工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建筑工地消防器材配备、主体建筑及活动板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情况
  4.加大汛期汛前宣传告知和监管力度。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台风、汛期前检查。
  5.积极开展夏季建筑工地施工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加强防暑降温监督管理。
   (二)城镇燃气方面
  1.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省安委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各市县燃气管理部门组织燃气经营企业,于6月16日在所在市县人员流动较大的广场等位置设置燃气咨询台,布置宣传展板,现场播放燃气安全常识和事故案例,发放燃气安全用气常识等有关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各燃气经营企业在厂站、营业厅的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口号,在全行业营造“安全生产月”的浓厚氛围。
  2.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进社区活动。各市县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广泛开展针对广大城乡居民用户的安全警示宣传,印制事故案例和燃气安全常识须知,组织向燃气用户发放。在社区设置燃气安全警示公益广告展示栏,切实增强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开展燃气“八打八治”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县燃气管理部门组织企业对燃气场站、管道、分销网点、独立小区管道供气项目和重点用户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经营不合格钢瓶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务院令58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绝不姑息迁就。要对所辖区域内已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彻底整改。我厅于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市县的“八打八治”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4.开展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燃气经营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事故预警联动机制建设,与110、119联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活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三)培训教育方面
  各培训中心要依托技能鉴定,加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内容。同时,我厅计划在6月初举办2015年第五期“三类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六、活动要求
  请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1日前,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资料图片、对典型的经验和做法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QQ邮箱:570467508,联系电话:65338732。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