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开展涉氨企业专项督查工作

14.09.2015  16:17

洋浦开展涉氨企业专项督查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4〕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安委办函〔2015〕23号)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琼安委办〔2015〕54号)要求,深刻吸取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海南中渔水产有限公司“4.18”液氨泄漏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遏制类似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15年9月9日,由洋浦经发局牵头,联合安监局、消防局对我区内的涉氨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发现涉氨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应急预案不完善、管理制度不明确、部分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部分设备未进行定期检验、未做到安全生产的“三同时“、与居民区的距离不符合防火设计规定、部分电器线路和开关不符合要求等。下一步会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洋浦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