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谋划:省法院系统 强化类案参考 统一司法尺度

02.03.2015  11:14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为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海南法院类案参考》于春节后发放至全省三级法院,该参考将为法官提供裁判案件的参照系,降低判错案、瑕疵案的几率。
        海南省法院系统作为中央确定的全国第一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将“还(审判)权于合议庭,还(审判)权于主审法官”,实行法官责任制。
        同期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张家慧
[(改革)以后意味着绝大部分的案件就是没有庭长,没有主管院长、没有审委会来把关的,就法官自己审理、自己裁判、自己负责。]
        为确保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的统一,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以及尽可能地让法官少受惩戒乃至不受惩戒。海南高院于2014年10月成立专门的案例编选委员会,历时5个月,最终选定318个案例编印形成《海南法院类案参考》,涵盖了海南法院近些年审判实践中常见的、多发的、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将为法官提供裁判案件的参照。
         

        (视频编辑:朱虹    文字编辑: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