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法院成功化解六年信访积案 当事人送锦旗
原标题:海口:龙华法院成功化解六年信访积案当事人送锦旗
12月22日,记者获悉,信访六年之久的吕某给龙华法院的赵春香、林志飞两名法官送来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六载诉讼一锤定案”的锦旗,表达他对两位法官的感激之情。至此,在上级法院的重视与支持下,经过多名承办法官的共同努力,龙华法院通过执行和解一次性顺利执结发生在吕某家庭间的六个执行案件,圆满化解一起多年信访积案。
2009年,吕某与其前妻谢某因离婚纠纷诉至龙华法院,之后六年以吕某之父(下简称吕父)为代表的吕某一方和吕某前妻谢某一方因变更抚养费、追讨抚养费、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成员间的借贷及赠与等问题,矛盾不断激化历时多年,多次诉诸法院,形成两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共六个案件。吕某被要求向谢某、吕某某(吕某和谢某的儿子)支付抚养费,谢某被要求向吕父等四人偿还借款。
案件审理期间,吕父由于年纪较大、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与谢某积怨已久等等因素,思维偏激,情绪异常,不断到龙华法院、秀英法院、海口中院、海南高院等多家法院闹诉缠诉、闹访上访。上级法院领导高度关心双方矛盾的化解,做了大量接访、协调工作。龙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卫衡也曾多次接访吕父,耐心做其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打消当事人对法院、法官的不理解和抵触心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
上述六个案件皆经过二审,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虽然承办法官责令两名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分组多次做当事人及其家属工作,但各方当事人均未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都分别提起了再审申请、执行异议。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相关领导及承办法官一致认为简单的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引起不良后果,希望通过多方努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力争促使执行和解,以彻底化解双方多年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此,龙华法院王晓副院长多次接访双方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说,了解案件矛盾焦点,不厌其烦的从法理、事理、情理上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细致入微的做疏导工作,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促使双方能理性思考、相互谅解以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9月22日,省高院立案二庭有多年调解接访经验的审判员王颐龙带领省高院干警一行4人莅临龙华法院,以面对面沟通交流方式,通过话家常、说情理、讲法理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当事人急躁情绪,认真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利益均衡点,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就此六个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一多年的信访积案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