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法院开展大接访活动 古稀老人含冤入狱17年引关注

12.06.2014  22:21

  海口网6月12日消息 (记者 曾丽园)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剑平现场接访了一位今年刚满18岁的女孩小王。小王的父亲1999年在一起聚众斗殴事件中不幸被人打死,两年后小王的母亲改嫁。自此小王跟着母亲生活,而亲姐姐小琼则由爷爷抚养。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小王一家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但她却一直没有收到这笔救助金。

  吴剑平院长接访后,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仔细查看上访材料并多方询问相关人员后发现,法院和检察院已将7万多元司法救助金发给小王的法定监护人王某利,即小王的爷爷。小王也称,爷爷王某利领取了司法救助金却没有给她一分钱。吴院长向小王解释道:“法院已按规定将司法救助金发给法定监护人,你没有收到救助金是家庭内部原因,可以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果可以起诉监护人。

  小王因不愿担负不孝罪名状告亲爷爷,该案件无法当场答复解决,吴院长便将案件登记交由专人处理。

又讯

  古稀老人四十多年前被错划为反革命分子

  海口网6月12日消息 (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吴春萍 方茜 胡娜 许平飞)72岁的老人何某,1962年被海口市公安局错划为反革命分子,入狱17年,后虽被平反,但一直没有得到补偿,所以今天他早早就来到省高院反映情况。

  高院的干警看到老人步履蹒跚、心情激动,主动询问老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在得知老人一直患有高血压的情况后,就立即将老人带到医务室,由医生为其测量血压,并吃下降压药。待老人血压平稳后,才将老人带到接访室。

  省高院副院长张光琼听了老人的情况后,耐心的告诉老人,“你的情况属于落实政策历史遗留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也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标准,如果生活确实困难,你可以向政府申请救济。

  老人听了张光琼副院长的答复后,满意的准备起身离开,法院干警看到老人走路不便,立即搀扶着老人缓慢走出接访室,一直搀扶他离开法院。

又讯

  持枪杀人未遂被判9年 被害人不服判决过轻

  海口网6月12日消息 (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吴春萍 方茜 胡娜 许平飞)上午11时,来自万宁的顾姓兄弟二人来到高院海口接访点,省高院巡视员林荣接待了他们的来访。

  弟弟顾某科及其亲属因挖土方一事与同村村民顾某浩发生矛盾,2013年2月,在参加完朋友的结婚酒席后,顾某浩回家拿出事先存放的一支自制钢管枪,开车到村里找到顾某科,持枪朝顾某科的胸部开了一枪,致顾某科中枪倒地。之后,顾某浩装好子弹又朝天开了一枪,接着开车逃离现场。经鉴定,顾某科的损伤属重伤且九级伤残。法院判处顾某浩有期徒刑九年,并赔偿顾某科的经济损失。

  法院判决后,顾某科对民事部分已经提起上诉,对刑事部分认为量刑过轻,要求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检察机关没有支持。现已就刑事部分向原审法院提起申诉,原审法院正在审查中。

  听了来访人的情况说明后,林荣巡视员告诉顾某科兄弟二人,依照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和申请再审,实行分级负责,逐级申诉的原则,你已经向原审法院提出了申诉,现在要等待原审法院的答复,如果对原审法院的答复不服,再向高院进行申诉。

  一个当事人走出接访室,另一个当事人走进去,如此往复,由最开始的暴躁喊叫到语气平和,再到满意的笑容,这其中不仅是法官法与理的智慧,倾注更多的是法官对老百姓深深的情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