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裴某、吴某涉黑案件

24.10.2021  11:44

  五指山市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裴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罪和吴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裴某、吴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左右,被告人裴某、吴某结识“鹏辉帮”组织成员王某(已判决)等人后,明知“鹏辉帮”系黑社会性质组织,仍参加并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实施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系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一般参加者。2013年至2014期间,被告人裴某、吴某累计贩卖毒品16次,累计获利1440元。另查明被告人裴某先后7次提供毒品氯胺酮供“鹏辉帮”成员多人吸食。被告人裴某、吴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发展、生活秩序,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