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于管教!海口龙华法院一案连发五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21.03.2023  17:37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中,针对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依法连发五份《家庭教育指导令》,指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2022年10月,5名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将女同学诱至某酒店客房内,进行殴打、猥亵,拍摄视频进行传播,情节恶劣。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林婷通过查看案卷材料、与被告们的监护人进行沟通,了解5名被告的成长轨迹,发现他们的父母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当庭责令5名被告一一向受害人道歉,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向未成年受害者本人及其监护人、五名未成年加害者及其监护人分别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各方当事人的在校情况、家庭情况及事发前后的思想动态,并重点对因案涉纠纷罹患中度抑郁症的受害者进行了心理劝导,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向5名被告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被告父母强化监护意识,认真履行好监护职责,从引起充分重视、注重关心爱护、预防犯罪等方面严格履行监护责任,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被监护人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和引导被监护人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改过自新、崇法向善。

  承办法官林婷表示,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案件中的家长平时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关心,缺少交流、陪伴,未能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未能及时发现孩子校园霸凌的苗头,缺乏对孩子正确适时的教育引导,对这起案件的发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只是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和抚养教育行为的助力和期待。

  一直以来,龙华法院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多次开展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普法活动,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