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梦”织就“中国梦”

30.10.2014  09:52
  ■  海南日报记者  金昌波  杜颖  黄媛艳 李佳飞  张靖超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海南广大干部群众中引起极大反响。社会各界人士认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直面法治建设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这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里程碑,必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建设法治中国的梦想一定能实现。

  蓝图——法治中国建设迎来春天

  在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英萍教授看来,这是我国首次以专题形式讨论法治问题,并将法治提到了治国理政的新高度,充分体现了对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视与决心,有利于在深化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营造更浓的法治氛围。

  “《决定》不是对单个方面的规定,而是充分从整体出发,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即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与保障。今后一个阶段,我国的法治建设必将得到一个质的进步。”叶英萍说。

  “我们完全有理由欢呼,中国法治建设的春天来了。”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建才认为,《决定》全文近17000字,3大板块、7个部分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刻论述和部署,所释放出的进步信号,令人欣慰和鼓舞。“这些制度和措施如能落实,能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平和正义,依法治国将从理想变为现实。

  全会也牵动着广大基层群众的心。三亚市民侯本新感慨道:“读完《决定》全文,明显感受到中央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这是中国在法治化道路上重要的一步,如能稳步推进,将是百姓福祉。

  为政——为建设法治政府指明方向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法制办主任符琼光拿着手中的报纸反复翻看,他非常关注《决定》中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论述。

  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决定》为海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构建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作为省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和助手,省法制办要乘势而上,主动作为。”符琼光表示,海南应该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有据的法律意见。

  符琼光认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彰显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三亚市物价局副局长陈金波也表示,推进依法治国,将对物价工作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一是会推动价格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二是会进一步促进依法定价、依法管价工作,丰富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措施;三是对建立价格诚信体系、依法管价产生积极影响”。

  执业——将依法治国落实到本职工作

  “全会把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首要任务,人大的立法工作大有可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主任毕志强表示,按照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重要法规项目按时完成。同时,省人大也将改进和完善人大立法工作,正确处理好立法质量和数量的关系,从制度上保证立法质量。

  毕志强认为,要提高精细化立法水平,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方可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可靠保证。

  三亚市城郊法院行政庭庭长孙惠文认为,全会提出的推动法院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完善办案责任制等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将极大促进司法公正建设。他建议,除完善体制外,法官也需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完善法律和职业修养。

  “此次全会提出让符合条件的律师准入立法工作者、检察官、法官队伍,对律师工作有很大的推进。”林建才看着《决定》激动不已,“这会让我们律师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和德行,更加遵守职业操守。”(海南日报海口10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