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3法官面临转岗 法官少了案怎么办?

13.03.2015  10:05

  海南是中央批准的全国七个司法改革试点省份之一,两会期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术经济研究部部长吕薇代表、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代表,就相关问题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进行了对话。

  符跃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其中要求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审判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吕薇: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政策导向是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建立法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这凸显了司法改革对“人的因素”的关注。

  董治良:今年1月,海南法院实行了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考试考核考察确认法官员额,近1/3法官面临转岗。从3月起,已经通过员额制考试考核考察的法官将按照“主审法官责任制”和“合议庭负责制”的要求开展审判工作。

  吕薇:多少法官才算够,这是法官员额制面临的首要问题。一个基本目标是较大幅度地减少法官数量,确保留下来的法官是真正优秀的法官。

  符跃兰:“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实行法官员额制后,法官人数肯定会进一步减少。越来越少的法官能否公正高效地处理大量案件,是推进法官员额制可能遇到的问题。

  董治良:改革从来不可能完美地一步到位,应当在坚定改革的基础上不断调整。为此,海南法院制定了多项提升审判效率的配套制度,包括法官履职保障制度,法官待遇制度,法官等级评定制度,法官违法行为惩戒制度,修订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实行资深法官延迟退休、鼓励服务基层的工作制度。

  此外,在人员管理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由省委、省委组织部和委托区市委进行分级管理,高院党组协管,政策正在研定。经费项目管理上,各级法院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由省财政厅进行管理,相关政策由财政厅牵头已在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