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到东方市开展《森林法》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暨2016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

17.06.2016  21:39


海南人大网消息((符学成)2016年6月15日至16日,由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副主任陈一峰带领的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检查组一行5人,到东方市开展《森林法》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暨2016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前期调研。检查组分别到感城镇、八所镇、四更镇开展检查工作,市人大办、林业局等单位参加检查活动。

根据《东方市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的情况汇报》,省人大环境资源工委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现场提问、现场探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组分别到感城镇、八所镇、四更镇仔细检查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情况,还现场与林业局的工作人员探讨加强沿海防护林建设的问题。陈一峰副主任肯定了我市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方面的工作,针对部分沿海防护林存在缺失、部分虾场生产污水直接排污等问题,希望林业部门克服困难,加大沿海防护林建设力度,做好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工作,林业、环保、渔业等部门通力合作,加强虾场生产污水排放的检查工作,杜绝虾场生产污水直接排污的现象,保护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