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细胞治疗在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治疗领域的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08.11.2014  13:19

琼卫继教办函〔2014〕10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11月中旬在儋州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细胞治疗在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治疗领域的应用培训班”【 2014-04-07-247 (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1月15日9:30-12:00在海南省西部医院报到,15日下午、16日在海南省西部医院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1、吕传住教授,海南医学院校长,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学科带头人。

2、蒋建新教授,第三军医大学大坪医院/野战外科研究所第三军医大学野战外科研究所第四研究室主任、全军交通医学研究所所长、创伤-烧伤-复合伤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全军交通医学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生、博士生导师。

3、徐华梓教授,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骨科主任、主任医师、硕士研究生导师、市干部保健委员会专家小组成员。

4、刘建教授,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骨二科主任、博士生导师。

5、陈晓松教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急危重症医学部副主任,国家紧急救援专家组成员。

以及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生殖中心马燕玲教授、创伤中心主任彭磊教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灾难医学实验室刘建莉副研究员等。

五、培训内容

(一) 临床级细胞的获得与培养;
      (二)细胞治疗所需的生物材料;

(三)干细胞移植的免疫学基础;
      (四)干细胞治疗临床实验设计与应用胞治疗;

(五)细胞治疗应用于脊髓损伤;
      (六)细胞治疗应用于骨不连; 
      (七)细胞治疗应用于骨折延迟愈合;
      (八)细胞治疗与软骨再生。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20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等相关资料报送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1月11日前将《“细胞治疗在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治疗领域的应用”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主办单位,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外联部 陈美燕 联系电话:13876989658;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实验室 刘笑然主任 联系电话:13118901829;邮箱: [email protected]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      杨欣      联系电话: 66528120;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细胞治疗在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治疗领域的应用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细胞治疗在骨折延迟愈合、骨不连治疗领域的应用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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