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多举措治理校车安全 校车路线等信息将建档管理

07.08.2016  00:35

      原标题:我省将分三阶段多举措治理校车安全 校车路线等信息将建档管理

      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显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将通过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对本市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租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运行时间、行车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治排查,要确实做到“三不漏”(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并逐一建立档案管理。

      多措并举治理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为期半年,即从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最终达到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使校车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中小学和幼儿园校车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的目标。

      我省将多措并举,营造校车安全浓厚氛围。海南省教育厅要求,一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区域内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橱窗等形式,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校车安全及交通安全氛围。二是,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家长会、教师家访、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向每个家长宣传交通安全常识,切实增强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深入开展校车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在全省校车专项整治期间每个月开展一次乘坐规范校车或规范公交车主题班会(或教育活动),针对学生乘坐农用车、“三脚猫”等不规范交通工具的不安全行为,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四是,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

      部门联动对校车及租用车建档管理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宣传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和《海南省校车服务方案》,开展辖区内的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工作,加快对符合条件校车标牌的办理。对本市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租用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其驾驶人、运行时间、行车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整治排查,要确实做到“三不漏”(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并逐一建立档案;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要求的各种车辆接送学生;坚决查处校车超载、超速等多种违规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隐患不准行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对各地校车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校车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治理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确定一名专项治理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治理情况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