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桂林案引公众关注集资诈骗 如何防范看这里

09.07.2015  10:51

      原标题:沈桂林案引公众关注集资诈骗 如何防范看这里

      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受审(符晓玮摄)

      7月7日,涉嫌集资诈骗8.7亿元、受害人多达208人的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集资诈骗案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一时,非法集资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那么,何谓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有哪些手段?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对此,人民网海南视窗进行了盘点。

      非法集资是啥?常见手段有几种?

      据了解,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目前已经发现的形式主要有:以发行公司债券、内部股票、集资券、国债组合凭证、投资受益券、“会员卡”等形式集资及直接向社会集资投资于实业等各种形式,新的非法集资形式还在不断出现。

      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段有6种: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6、利用精神、人身强制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受害群体。

      庭审吸引众多媒体记者关注(符晓玮摄)

      四大行业领域易发非法集资

      1、房地产行业。表现形式: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或增值)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同时,含有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以及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的售后包租等销售行为涉嫌违法。

      2、林业行业。表现形式:“托管造林”。一般是通过租赁、承包或者其他方式获取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再转让给社会零散投资者,然后投资者再将林地和林木委托给公司经营。

      惯用伎俩:为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一般极力宣传“托管造林”模式是响应中央9号文件精神等;以林权证为幌子,博取投资者信任;夸大林木生长量及林业投资回报率;承诺有专业的管护队伍和机械设备;宣传林木采伐不受采伐限制额指标的控制;装扮公司经营形象,赢得投资者好感。

      3、保险行业。表现形式:“地下保单”是非法境外保单的俗称,主要指港澳地区保险公司的推销人员(代理人)在内地向内地居民销售港澳地区保险公司保单,内地居民在内地签署投保单、缴纳保费,由推销人员将投保单、保费带到境外,再由港澳地区的保险公司在当地签发保单。

      4、证券行业。表现形式:犯罪分子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利用互联网非法向社会公众从事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以及其他委托理财业务。这些非法机构通常采用公告、广播、电传信息、电话、说明会、联谊会、推荐会、朋友介绍等方式,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为诱耳,诈骗群众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