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处理?快来看海口市民的观点PK

26.07.2015  11:41

      原标题:观点PK: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如何处理更合理?

      7月23日,海口龙华路,一些电动车不守交规,开上机动车道随意穿行。南国都市报记者汪承贤摄

      海口现在电动车保有量已有50万辆,平均每4.6人就拥有1辆电动车,且还以日均500辆的速度在增加。与此同时,近年来,海口涉及电动车的事故数量也居高不下。

      那么,汽车与电动车发生事故了,作为车主,你认为咋处理更合理?南国都市报记者随机采访电动车、汽车的多位驾驶人,他们提出了各自的观点。

      小汽车驾驶人

      轻微事故“私了”省时省力省心

      文先生驾龄3年,他曾在海口世纪大桥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事故。据他介绍,世纪大桥严禁电动车行驶,当天那辆电动车不仅违规到世纪大桥上行车,还随意变道,当时他正常行驶,发现对方突如其来的变道行为及时避让,对方仍剐蹭到他的车辆前方。“没想到,对方连回头看一下都没有,继续往前开,我赶紧驱车拦截。”文先生说,拦下对方,他下车依据相关交通法规对其说理,但对方却没有任何悔意。最终,他目测车辆损失在二百多元左右,便没有与对方讨要,任其离开。

      “要不然还要报保险、找交警、走程序,很麻烦,轻微事故我认为私了较好,省时省力省心。”

      电动车无视交规必须报警“普法”

      杜师傅是一位出租车司机,提起电动车他满脸不满。“惹不起无视交规的电动车。”杜师傅说,汽车司机出行注重安全,而出租车司机还重视时间,但电动车的违法乱象,有时候让他们在路上跑不起来。“开着开着就不知道从哪儿突然横穿出来一辆电动车,就在车流间见缝插针穿行,从电动车司机多数无视交通法规这个角度来说,汽车司机现在属于弱势的处境。”杜师傅说,面对无视交通法规的电动车,他一般都是“能让就让,能提前躲开,就不靠前。”杜师傅说,他用这种避让手段,是想让自己行车过程,尽量与电动车少一些交集。

      一旦出事故,他认为,如果对方懂得基本的交通法规,轻微事故双方可采取现场协商处理的方式,但如果对方不懂得交通法规,他建议双方必须报警处理,让警方依据相关交通法规依法处理。“这也是给不懂法电动车司机普法的好时机。”

      电动车驾驶人

      电动车属于弱势汽车应主动让行

      王师傅是一名专职汽车司机,平日骑电动车出行。他分析认为,电动车如果规规矩矩地在非机动车道或者靠道路右侧行驶,与汽车的交集主要产生在过街人行道附近,这样一来,按照相关交通法规来说,电动车主属于弱势群体,汽车应该主动减速让行。“很多司机过斑马线仍不减速,与过街电动车抢路发生事故,无论电动车是否存在交通违法行为,汽车都应承担多数责任。”王师傅说。

      张先生也提出类似观点,他认为,电动车驾驶人普遍交通法规的熟悉程度不如考取驾照的汽车驾驶人。作为懂法者,汽车驾驶人应该多让着电动车驾驶人,而且因电动车驾驶人的赔偿能力比不上汽车驾驶人,从经济赔偿的角度,以更加人性的处理方法,事故发生后,汽车应该主动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