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消委调查汽车“三包” 七成消费者称购车合同不公平

01.12.2014  11:48

      原标题:省消委会问卷调查汽车“三包” 七成消费者称购车合同不公平

      9月以来,省消委会为了解家用汽车消费维权情况,在海口市采取随机问卷调查的方式咨询消费者。调查数据显示,37%的消费者遇到过夸大或虚假宣传,71.5的消费者认为购车合同不公平。

      根据调查显示,76%的消费者汽车行驶里程在3年6万公里以内,表示被调查的消费者有三分之二的人在最近2至3年的时间买车,汽车都在有效包修期内。但消费者对4S店的评价为一般的占了70%,24.4%认为不满意。

      在汽车销售宣传广告中,少数商家含有“某品牌车连续五年海南汽车销量第一、海南人民最喜欢的车,是海南人民的首选等。”针对这些夸大或虚假宣传的广告,海南省工商部门一直严打,但消费者还是会遇到这样的广告,在此次调查中,就有37%的消费者遇到过夸大或虚假宣传的汽车广告。

      在此次问卷调查中,有71.5%的消费者认为购车合同不公平,例如购车合同签订后,因厂家原因调整产品配置及价格,买方应按提车时的新配置和价格执行;因生产厂家原因造成轿车时间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卖方通知交车后,买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或五日内)办理交车手续,逾期未办理交车手续,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不退还订金,买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一般车型合同签订后想早日提车,或者预定热销车型要接受以下条件:指定保险、购买汽车内饰、加装导航等系统。

      省消委会办公室主任陈夏宇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一定要耐心看清楚购车合同,发现不公平的条款,可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下,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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