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儋州!男子偷装汽油被发现,掏出打火机威胁加油站员工…

10.06.2020  11:00

      众所周知,为保障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散装汽油不能随便购买。然而,近日儋州一名男子在加油站里用油桶私自偷装汽油,被发现后还拿着打火机威胁加油站员工。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拘留,该案尚在进一步处理中。

      “要是当时反应不够及时,被他掏出火机将汽油点燃,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回忆起6月2日上午发生在白马井镇中国石化宏马加油站内的一场闹剧,加油站员工郑明珂心有余悸。

      据了解,当天上午10时08分,一男子驾驶一辆SUV轿车到站内加油,趁员工引导其他顾客间隙,在未进行散装汽油销售登记的情况下,从车上取出15升配送桶自行向桶内加注油品。

      当班员工郑明珂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表示散装汽油需要登记才可以销售,同时将油枪收回。此时,该男子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从口袋掏出打火机,威胁要点燃油品。郑明珂迅速上前抢夺打火机,死死按住火机的出风口,并大声呼救。

      听到呼救声,加油站内的其它员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关闭加油机电源,并拨打电话报警。正在现场加油的车主与加油站员工一起上前制止该男子,夺下打火机并将其拉离加油区,避免危险行为发生。

      10时28分,儋州市公安局白马井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带回警局调查。

      警方提示:单位购买散装汽油的,经办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用途、数量)、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购油证明后,到指定加油站购买;个人购买散装汽油,购买人需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统一制式购买申请(注明用途、数量),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开具购油证明后,方可到指定加油站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