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长刘赐贵在部署水污染整治时要求 用三年时间治理城镇内河

06.09.2015  16:01

  本报见习记者李拉 记者陈祖洪海口报道 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近日主持召开江河湖水环境及治理专题会议,分析全省江河湖水体环境现状,研究部署城镇内河水污染专项整治。

  会议首先听取了海南省生态环保厅等单位关于全省江河湖水体环境现状、存在问题及治理工作建议的汇报。

  刘赐贵强调,保持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守住生态底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在看到整体水质优良的同时,正视局部水体污染的问题。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3年的城镇(村)内河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全省流经城镇、主要村庄的内河及海岸带水体污染进行集中治理。

  刘赐贵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提出明确要求,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水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抓住当前海南水环境总体优良、治理成本较小的好时机,用两三年时间从根本上解决局部水体污染的问题。要建立全面、客观、有效的水环境监测体系,实现对全省江河湖水体的实时监控、准确监测、全面监控。

  此外,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水环境属地责任制,建立相应的评价考核制度,治理不力或持续不达标的,要对当地政府主要领导问责。要坚持依法治理,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到依法整治。

  刘赐贵要求,各市(县)要探索实施水污染综合执法,提升执法效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专项整治的支持力度,同时在污水治理、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某些方面可探索走市场化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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