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盱眙规范干部兼职取酬:活可多干 钱不多拿

29.10.2015  16:46

  领导干部因为身份特殊,其兼职取酬关乎廉洁,关乎公平,与通常的按劳取酬根本不同,必须严格加以规范。对于这一问题,中央和地方出台过一些规定,而实践当中又出现一些新的情况,特别是在基层,种种具体问题需要明确。江苏盱眙县的规定强化针对性,直指领导干部兼职取酬问题上的“模糊地带”。

  江苏盱眙县出台《关于在全县开展“三个不取酬”的规定》,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职务或者担任村居书记、第一书记等职务期间,一律不得取酬;在县内各类培训上讲课,一律不得取酬;在企业帮办服务和党建指导,一律不得取酬或接受企业礼金和吃请。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定?实际执行情况如何?

  查

  30名科级干部退回酬金近200万元

  今年58岁的刘广连,退二线之前是盱眙县农工部部长。2012年底,出于发挥余热的想法,他自愿申请并通过组织批准,来到家乡一家民营企业负责党建工作。在过去3年时间里,他着手建立了这家非公企业的党总支,并在该企业招商引资、考察接待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最开始,企业是给我开工资的,一个月6000元。企业负责人说,如果从外面聘请中层管理人员,一年要花20万元,相比这并不算多。”刘广连说,2014年,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不能从企业取酬,便在第一时间就将之前几年的工资全部退回去了。

  为狠刹县内部分干部违规取酬的现象,今年9月,盱眙县委出台规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兼职”不取酬的规定,即:县域范围讲课不取酬、企业帮办服务和党建指导不取酬。“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要规范,出台制度是首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深入落实,严格监管。老百姓都看在眼里。”盱城街道退休老教师李明说。

  对于这一新规,绝大多数领导干部都能理解和支持。“毕竟,这不是针对个人,而是为了纯洁队伍、增加党的凝聚力。更何况我们来企业帮办本身也不是为了挣钱。”刘广连说。

  新规鼓励群众和网友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经过查实一律严惩。日前,明祖陵镇人大副主席李某因为兼职取酬受到撤职处分。他所帮办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表示惋惜:“项目能成功落户,各种审批手续他帮了不少忙,就是花钱雇人也未必能这么尽心。发放一点报酬原是好意,没想到还给他添了麻烦。

  据了解,目前盱眙共有30名科级干部退回违规取酬资金1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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