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10.09.2014  17:56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9月10日—— 2014年9月19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儋州市国营八一农场场部东南侧,原八一水泥厂厂区内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一条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4.5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75万吨;二期建设内容为一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配套9M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125万吨。目前一期已建成,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分期验收的规定,本次对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总投资2.5亿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395万元,占总投资的5.6%。

验收监测单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3〕1035号)提出的环保要求,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进行项目建设与管理,水泥熟料烧成热耗低于105公斤标煤/吨熟料,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千瓦时/吨水泥;配套建设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对水泥窑的废气余热进行充分利用;配套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监控装置,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装置;水泥生产线各产尘点和烟气排放口都安装了静电、布袋等除尘装置,在窑头安装了高效静电除尘器,窑尾安装了大布袋除尘器,煤磨机、物料储存转运等粉尘排放点安装了袋式除尘器;原料堆放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降尘,减少了粉尘无组织排放;各生产设备排气筒高度均按标准设置;各原料堆放场、散装库和物料输送采取封闭设计;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对生产设备冷却水、发电站循环冷却水实施循环使用;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厂区初期雨水经沉砂、沉淀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地浇灌;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全封闭、消声、减振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碎石渣、生产线除尘收集的物料粉尘等回用于生产,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送至儋州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建立了有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海南金路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就地技改项目一期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琼环测验字〔2014〕第14)表明:

(一)废气监测结果:原料粉磨及窑尾废气处理收尘器、烧成窑头电收尘器、煤磨收尘器、生料库除尘器、原料供料除尘器、熟料库除尘器和辅料供料除尘器排口大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和最大吨产品排放量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也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4中排气筒高度要求。厂区无组织排放最大监控点浓度值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表3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二)废水监测结果: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水各项指标监测值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废耐火砖、碎石渣、生产线除尘收集的物料粉尘等回用于生产,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送至儋州市垃圾处理场处置

(五)环境管理检查结果:成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环保工作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保护档案。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并产生较好的处理效果。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