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踞海口南北水果市场团伙首犯领刑15年

03.08.2020  11:20

      近日,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周兵等21名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该案其中10名被告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兵于2013年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刘某等多人对多名被害人实施故意伤害,并利用其前科劣迹、暴力伤害等犯罪行为形成的恶名,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实施多起敲诈勒索犯罪行为。

      2015年至2018年期间,随着周某兵在海口南北水果市场附近的恶势力威名不断扩大,其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有组织、有计划地纠集被告人吴某琼、周某海、吴某任等多名有前科劣迹的刑满释放人员,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长期以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犯罪为主要活动,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周某兵在幕后指挥,有计划、有组织的纠集被告人周某海、吴某任、罗某中等以开赌场为业的固定人员,并召集多名亲属或朋友为其在南北水果市场附近开设赌场提供协助,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属于典型的利用恶势力犯罪集团伴随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周某兵、吴某琼利用其恶势力威名,有组织、有计划地纠集刑满释放人员被告人雷某、黄某清、卢某锋等人在椰海综合市场垄断售冰生意,低价租赁铺面等实施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水果市场管理公司、水果商的合法权益,破坏市场及周边的营商环境、严重扰乱了椰海综合市场的生产经营秩序。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周某兵为首要分子、吴某琼、周某海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吴某任、罗某中、唐某、卢某锋、黄某清、雷某、冯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依法判决周某兵犯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至1年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原标题:盘踞海口南北水果市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团伙首犯领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