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陵水一男子在高速公路上违停钓鱼

07.11.2022  23:50

  近日,陵水一男子为去钓鱼,将车辆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辖区交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11月4日16时许,依托“路长制”警务机制,陵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高速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G98海南环岛高速三亚往海口方向170KM+100M处时,发现一辆琼A小型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没有打开双闪灯,也未摆放警示标志。因路面车流量大,为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排除路面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靠边停车并放置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后,上前查看原因。

  执勤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无人,立即根据车牌号查找驾驶人。不久,一名男子拿着钓鱼用具走了过来。经询问,这名男子就是小车的驾驶人胡某,胡某去附近钓鱼,图便利便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对此,执勤民警对胡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为其讲解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停带来的安全隐患。

  最终,执勤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胡某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只要符合以下情况,停在应急车道可以不受处罚:

  1.如果驾驶员因为身体疾病的原因,不能再继续驾车行驶。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面是合法的,不会受到处罚。

  2.高速上车子突然发生故障,如刹车问题、爆胎等。这种情况下,继续行车会危及安全,或者车辆不能再继续行驶,此时占用应急车道是不会受到处罚的。

  虽然在以上情况下可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但车子停好后必须开启双闪灯,而且要在车后20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如果没做到任意一项,将处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