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叫停单身证明 海南民政部门暂未接到通知(图)

17.09.2015  17:33

      原标题:除办理涉台等公证事项外北京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出具“单身证明” 海南民政部门暂未接到正式通知

      有媒体报道,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虽然是发生在北京的事,却引起海南群众的关注。9月16日下午,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暂未接到民政部的正式文件通知,如有文件规定,将会按照规定落实。

      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民政局9月15日发布公告称,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自2015年9月15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北京市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记者了解到,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个人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过结婚,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则是证明个人未办理过结婚登记,即通称的“单身证明”。

      民政部这一新规是否在海南即时生效?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石清理表示,省民政厅暂未接到相关的正式通知,如有文件规定,会按照规定落实。

      办理买房、贷款、入职等事宜时,市民往往需要提交自己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石清理介绍,如果登记结婚了,就会颁发结婚证,没有结婚就没有证书。针对证明这个问题,涉及到对公民本身诚信的检验,作为公民应当如实申报婚姻状况。如果民政部通知取消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老百姓办事也不需要这些证明,方便了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