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4.10.2015  11: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9时30分至9时49分进行全省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具体警报信号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请市民注意收听、辨别警报信号,并在听到试鸣信号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咨询电话:31900699。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