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困难残疾儿童可享12年免费教育 确保不失学

18.06.2016  12:33

  6月16日,记者从海南省残联了解到,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可享12年免费教育。

  据悉,6月1日,国务院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出,我国儿童权益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但也有一些儿童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或缺乏有效监护陷入生活、安全等困境。为困境儿童提供保障,是社保兜底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家庭、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一要将困境儿童分类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抚养。

  二要对重病、重残儿童,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给予倾斜,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与封顶线。对低保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参加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补贴,对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儿童参保给予全额资助。

  三要建立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家庭困难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确保困境儿童不失学等。(孙春丽)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