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开网吧?》追踪 商住楼开网吧审批符合规定

05.06.2014  11:04

  海口网6月5日消息 (海口晚报记者 高潮)本报日前报道琼山区华侨之家小区居民楼内将开一家网吧,居民质疑琼山区文体局审批违规一事调查结果出炉,经市文体局和市效能办调查,琼山区文体局对该网吧的审批依据合理、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条例问题。

  5月7日,本报报道了琼州大道71号华侨之家小区居民楼内要开一家网吧,引起居民不满。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居民质疑琼山区文体局对该网吧的审批存在违规行为。随后,市效能办和市文体局介入调查。

  市文体局查阅了琼山区文体局对该网吧的审批材料,并派工作人员前去该网吧拟设立点进行现场了解,与市效能办经过会商,均认定琼山区文体局的审批依据合理、程序合法,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条例的问题。市文体局要求琼山区文体局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及其它相关规定,依法做好后续审批和服务规定。

  琼山区文体局局长王业权称,在华侨之家2楼开设的网吧属于变更经营,原是在红旗镇上经营的一家电脑培训中心。该电脑培训中心因房租到期无法继续经营,于3月15日向琼山区文体局提出申请,要求迁移到华侨之家2楼经营。对于申请人提供的2楼房产证材料,他们派人专门去市房屋档案馆和琼山区住房保障中心查询真伪,发现房屋性质为“商业”。“按规定,商住楼可以开网吧,我们审批并不违法。”王业权称,媒体对此事进行报道后,他们十分重视,向市文体局递交了书面材料,请求进行调查。同时,向省文体厅、市文体局和区纪委递交书面材料说明此事原委,并欢迎媒体的监督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