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标本记录海南地名变迁

04.08.2014  14:25

      原标题:植物标本记录海南地名变迁

      海南岛历史上频繁的行政区划调整给植物的采集、命名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1934年在定安同甲采集到的植物标本。历史上“同甲”还曾属保亭和陵水管辖,现属五指山市南圣镇。邢福武提供

      海南植物采集历史

      老标本由于年代久远,其记录的地名与现行行政区划的区域范围相差甚远,因此,如何考证和采用前人所记录的采集地名成为了研究者最为棘手的问题。

      “研究馆藏标本是植物分类学研究过程中最基础和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其中采集标签中的分布信息尤为重要。”中科院华南植物园首席研究员邢福武说,老标本由于年代久远,其记录的地名与现行行政区划的区域范围相差甚远。邢福武等植物学家通过研究植物标本上的地名信息,间接地了解了海南地名的转变历史。

      例如,民国初期地处海南岛北部的定安县,几乎与全岛除临高以外的各县相连,甚至南与海南岛最南部的崖县为界。因此,如何考证和采用前人所记录的采集地名成为了研究者最为棘手的问题。海南岛是我国植物调查研究较早的地区之一,尤以在民国中期与解放后的10余年间采集活动最为活跃,而这一阶段正是海南行政区划变动最为频繁的时期。因此,要确切掌握海南植物的地理分布信息,必须了解海南的行政区划与建制的历史。

      “因此,在研究植物标本的过程中也可以探寻到海南地名的转变。”邢福武说。

      两个采集“黄金”十年

      海南区划变动最频繁

      民国时期及新中国建立后,是调查采集海南植物最为活跃的时期,尤以1927-1936年和1953-1962年为盛。然而,这两个采集活动的黄金10年也正是海南建制史上县级与区(乡、镇)的行政区划变动最为频繁的时期。

      民国初叶的1913年海南废州置13县,崖州、儋州分别易名崖县和儋县,昌化、会同、万县3县分别改称昌江、琼东、万宁。某些县域的地理范围比清末时扩充较大。如定安的县域南抵五指山区,与崖县的北部为界;乐会西至今琼中的黎母山一带;儋州东南至莺歌岭腹地,与今琼中的红毛镇一带交界;崖县与陵水所辖的区域也较大,崖县北与今五指山的毛阳镇一带为邻,陵水东至五指山区的同甲,与定安的至水满

      一带交界,北达今万宁兴隆至石梅一带。相比之下,万宁与昌江的地理范围大为缩小。在1935年增置白沙、乐东、保亭3县之前,各县所辖范围相对稳定。

      1935年4月,为加强对黎区的统治,经琼崖抚黎专员陈汉光提议,国民党广东省政府批准在黎、苗族聚居的五指山区增设白沙、保亭、乐东3县,推行乡保甲制。新置的3个县面积较大,占全岛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而森林面积占全岛总森林面积的一半以上。相比之下,沿海各县的县域面积明显缩小,如昌江、感恩、崖县、陵水、万宁、乐会等被“挤”到了海边;儋州、琼山与定安则退回到清末版图的位置上;位于琼北的临高县域范围也有不同程度的缩小。

      “行政区划的频繁改变,给考证采集地名带来很大的困难。”邢福武说,如何确定采集地名县域的归属,成了研究者最为困扰的问题。此期间所采的标本,大部分采于1927-1935年,可短短几年间采集地的县域归属已大相径庭。例如,《海南植物志》等植物学文献所记载的定安五指山、琼海黎母岭、儋县莺歌岭、陵水同甲、兴隆等标本采集地与地理分布范围,与现今县域的范围相去甚远。

      即使是同一采集地点,在不同的年份可能归属于不同的县域。如侯宽昭先生于1935年初春开始赴海南采集,4月之前县域范围按旧制记录,自5月始则按新置的县域记录,导致原来为同一县域的采集地却先后记录为不同的县域。1936年,刘心祈先生与邓良先生到白沙、乐东、感恩、乐会、定安采集的大量标本,则全部按新置的县域来记录。

      县域的频繁变动已给植物学者的研究工作带来诸多不便,而名目众多的区、乡、镇、村、峒等不同级别的行政区划与名称的改变,则使他们的考证工作更为烦琐。

      此外,1949年前在海南的黎区仍保留着一种独具特色的县以下基层社会政治组织“峒”,意为“人们共同居住的一定地域”。民国中期,乡保甲里新制虽然在海南推行,但当地的许多黎族地区,尤其是中南部山区,一直沿用“峒”的基层政治体制,保留“峒”作为村名(村峒)。直到解放后,“峒”才慢慢退出历史舞台。

      许多民国时期采集的标本上经常看到“峒”或“弓”等村峒的名字。人们由于不了解海南“峒”的历史,所以在记录采集地时误把“峒”或“峝”写成“岗”或“崗”,甚至写成“洞”。

      “如果不了解海南的行政建制历史和风俗习惯,就难以确切知道标本或文献资料上所记录的地名现今实为何处。”邢福武说。

      “新中国成立后,海南岛的建置变动相当频繁,县域的变化尤甚。”邢福武介绍说,在这些建制变动中,比较大的年份有1952年、1958年等。

      “1952年至1961年是海南建制史上调整最为频繁的时期,这一时期正值海南植物调查采集史上的第二个黄金时期,其中1956-1960年的采集活动最为频繁。”邢福武说,虽然1960年前后恢复了原来的县级建制,但一部分县域的范围在恢复建制的过程中作了相当大的调整。民国与解放初期所采集的标本上记录的“临高莲花岭”和“临高白石岭”等地,这些都反映了当年县域划归的历史。而植物学文献和标本记录中一些熟知的县名,如乐会、琼东、感恩、昌感等已经废止。

      除了上述混乱的县级建制,同一级的行政区域如区、镇、乡的名字也频繁改动。在海南的建制历史上曾出现过乡、村“改名热”,将非村名的乡名改为以大村的名称为乡名,或改为那个时代最有政治色彩的名字,使历史建制上的一些地名从此消声灭迹。而且,大乡分成小乡,小乡又合为大乡。另外,上世纪50年代末所建立的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以及后来实行的镇(乡)、村民管理委员会、村民小组等体制,使“村”的概念更加模糊,导致记录标本采集地时难以准确地记录采集地的标准名字。

      “如此频繁的名称变动及名目众多的村一级行政建制,无疑大大增加了我们考证采集地名的困难。”邢福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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