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警护送“猕猴兄妹”入新家

07.09.2017  15:49

  白沙一村民看到2只受伤猕猴幼崽立即报警

  森警护送“猕猴兄妹”入新家

     

  白沙村民主动上缴猕猴

  法制时报讯(记者宋飞杰  通讯员杨金涛)9月5日下午,白沙黎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将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护送到海口一家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安家。

  9月3日,该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橡胶地干活时看到从树上掉下2只小猴子,已将2只小猴子保管在铁笼中,请森警前往处置。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金波乡福途村与该村民取得联系。经了解,该村民在橡胶地干活时,发现从树上掉下2只小猴子,且猴子的脚有些受伤,村民担心其落入不法分子手中,立即救下2只小猴子暂时保管在铁笼中,并第一时间拨打森林公安局报警。了解情况后,森警对村民爱护、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了赞扬。

  该局森警经初步判断,这2只小猴子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幼崽),可能为2“兄妹”。为防止小猕猴饿着,森警为其购买了香蕉、桃子、牛奶等食物。经过几天观察及向县林业部门咨询了解,目前这对“猕猴兄妹”因太小不具备放生条件。为了能够让小猕猴健康成长早日回归大自然,该局领导与陵水南湾猴岛景区和海口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取得联系后,最终决定由该局民警亲自护航将“猕猴兄妹”送往海口市陆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目前,2只“猕猴兄妹”已经有专人照顾并在新家生活。

  据了解,自2017年8月18日起白沙县全县被划为禁猎区以来,经白沙森警的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全县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从捕捉或私养交换到主动上缴给森林公安局。今年以来,群众主动上缴的一级、二级野生动物约有7只(条)。

增强群众保护生态意识
白沙森林公安开展立体式宣传   增强群众保护林业厅
社会文明大行动,“女神们”在行动
  根据市妇联《关于组织开展“妇女姐妹齐参与,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