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内可异地领取检验标志 6年内私家车免检9月实施

28.08.2014  09:14

   海口网8月28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莎)6年内私家车免检新政将于9月1日起实施,记者27日从省交警总队获悉,2010年9月以后注册登记的7座以下私家车都可享受免检政策,全省各市县车管所均可领取检验标志,免检车辆车主可就近申领。

   备齐三样手续申领检验标志

  对6年内免检车辆,交警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车主只要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前往市、县级车管所,在检验标志核发窗口,领取填写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后,将三样手续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即可。对符合规定的核发检验标志,在行驶证副页上签注,并将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存入机动车档案。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必须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如果车辆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事故,该车需要上线检测之后才能领取检验标志。

   省内可异地领取检验标志

  据了解,6年内免检政策适用于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但其中面包车、7人座及7人座以上车辆不属于免检车型。6年内新车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根据规定,免上线检验的车辆每两年仍需要到交警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

  记者还了解到我省已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9月1日以后,凡是省内符合条件的免检车辆在省内任意市县都可领取检验标志。同时,符合免检条件的长期在本省行驶的外省车辆,可以将相关资料寄回当地委托他人到属地车管所领取检验标志。

   车主需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

  对于随意改装车辆的疑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擅自改装机动车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在发放检验标志时要求车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

  在此,该负责人也提醒广大车主应注意经常检查车况,定期到专业机构对车辆制动、轮胎、灯光等安全项目进行检查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