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院检察官跟踪走访重返校园的涉罪少年
为了表达对判处非监禁型和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重返校园的鼓励和支持,8月30日,在新学期即将开学之际,省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检办检察官分别前往四名未成年人家中,和他们谈心,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表达了对于他们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的欣喜,鼓励他们更好地掌握生存技能。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理念,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办案的基础上,努力探究未成年人问题产生的原因,从改善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入手,帮助未成年人重返正常学习生活轨道。这四名涉罪少年最初均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二分院未检办受理后,检察官分别对四人进行社会调查,经多次走访派出所、村民、邻居、学校、家长之后,认为四名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小,认罪态度好,悔改意愿强烈,具备挽救的条件,且其中一名未成年人父亲去世,母亲多病需要人照顾。在充分进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最终对两名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另两人建议法院适用缓刑,得到法院采纳,当庭做出缓刑判决并释放。之后,检察官们定期进行跟踪回访,通过打电话、实地走访和谈心引导等方法,督促四名未成年人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同时,积极学习文化知识掌握一定的生存技能,其间,检察官还积极帮助联系相关学校,通过多方努力,两名被判处缓刑和一名被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终于重返校园,分别被海口和三亚某技术学校录取,另一名被作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也在照顾家庭的同时正努力学习技能。
在本次回访中,四名未成年人均表示已经重新找到人生目标,立志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回馈社会,改善家庭贫困状况。检察官一再对即将踏进校园的少年叮嘱要好好学习,掌握一技之长,实现自己的价值,因为只有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能在今后的人生之路上走的更稳更坚定。检察官还带去了爱心捐助,设法对贫困家庭提供一定的帮助,解决其求学的后顾之忧。(撰稿:刘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