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一学校正副校长饭店赊账公务接待 被严重警告

23.06.2016  18:46

  据海南廉政网6月22日消息,日前,琼中县纪委对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发出通报。分别是:

  琼中县阳江学校在饭店赊账公务接待,造成不良影响。该校校长周立锋、时任副校长黄德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琼中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孙平在审批企业申请购买、使用爆炸物品和爆破作业时,存在超时审批、违规审批没有爆破作业资质的企业购买使用爆炸物品,利用职务便利收取财物,被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琼中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聘用人员莫庆春,在协助企业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时收取好处费,违反廉洁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琼中县营根镇、长征镇7个学校教学点将收取的学前班报名费等费用坐收坐支,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7个教学点负责人李进才、胡世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家裕、王宏深、王贵东、王世冲、王秀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琼中县营根镇升坡村党支部书记、时任村委会主任王盛河要求下辖的三个村小组上缴土地征收款作为村委会管理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王盛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升坡一村村小组长王芝兴、升坡二村村小组长王兰英、什加玛村村小组长王经富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叶娇 渠东伟)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