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首次核发校车标牌 57辆校车拿“身份证”(图)

08.07.2015  10:35

      原标题:海口首次核发校车标牌  57辆校车拿"身份证"

      海口首次核发校车标牌

      7月7日上午,海口26家学校的57辆校车拿到了“身份证”,据了解,这是海口市核发的第一批标牌,他们通过了海口公安交警、交通和教育联合查验校车设备安全技术状况、校车行车路线、驾驶人资质等多个环节的严格审核。

      记者在现场看到,拿到“身份证”的校车的前头和后尾都张贴了“校车”字样,车身张贴橙色反光条及校车标识,车上配有安全锤、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还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车记录仪,以及倒车辅助装置等。校车标牌共有两面,正面是校车标识,印压上具有校车使用许可资格的车牌号码,后面则是该校校车的行车路线、停靠点及行车时间等具体情况。

      海口市交警支队秩序科的王悦警官表示,校车标牌的发放意味着该校车拥有了合法身份,各个部门已经对其归档,拥有了一车一档案的管理。目前海口市各学校拥有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122辆,这次全部接受了查验。其中70辆符合校车标准,另外52辆不符合标准的校车将由交警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同时,对查验合格的70辆校车的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进行审核后,有26家学校的57辆校车通过可核发校车标牌。

      同时交警部门表示,拥有五辆以上校车或者学校分布密集的区域,交警支队还有上门服务的便民措施。

      今后,对没有合法标牌却非法运营的校车将由交警部门,教育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门联合进行罚款,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由于海口市目前还有部分学校接送学生的车辆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近期将由教育、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营“黑校车”,确保海口市师生出行安全。

      据悉,自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和2013年10月1日海南省政府《海南省校车安全管理试行办法》分别颁布后,由于校车标准大幅度提高,绝大多数申领校车专用车牌的车辆均不符合新的校车标准,而被取消校车使用许可资格。校车存在的实际问题,引起了海南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新阳,市长倪强等领导的指示,朱永盛副市长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了校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