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明起全时段禁行 请海口市民尽快将其淘汰

01.11.2016  00:06

  海口网10月31日消息 (记者罗津)为保护海南良好的环境空气质量,我省9月出台《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加大对“黄标车”的淘汰力度。

  海口作为省会,“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占全省任务的一半以上,达13286辆。环保和交警部门会采取什么措施加快“黄标车”的淘汰?市民现在淘汰黄标车是否还有补贴?10月30日,记者采访市生态环保局总量处处长陈敢,为大家答疑解惑。

  黄标车违反禁行规定记3分

  “自11月1日起,全省将对‘黄标车’实施所有路段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法罚款100元、记3分。”陈敢告诉记者,对黄标车实施禁止通行,是促进“黄标车”淘汰、控制汽车尾气污染的重要手段。

  不仅如此,对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高污染排放机动车,车管所将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告,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业务;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办理变更使用性质、转移登记和转出车辆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对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登记车辆的“机动车状态”信息为“达到报废标准”或“公告牌证作废”情形的,车管所不予办理其新购置机动车的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

  此外,海口交警部门还将通过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将辖区高污染排放车辆数据导出和整理,开展“失联”高污染排放车辆排查工作。在发布通告后,逾期未办理并且车辆在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管理所将依法办理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并对驾驶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罚。

  实施补贴奖励机制

  “为了鼓励车主积极主动淘汰‘黄标车’,参与和支持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我市实施补贴奖励机制。”陈敢说,在原有“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对各类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奖励,奖励时间从2015年实施补贴之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补贴时到2017年12月31日截止。据了解,今年底前自主淘汰“黄标车”,市民可获得6500元至25000元的补贴和奖励。

  为加速“黄标车”淘汰补贴办理,我市增设2个淘汰补贴申请受理点,即高污染排放机动车车主可携带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车主和办理人证件到以下3个地址和单位进行申请办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办事窗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楼一楼办事窗口、海南兴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办事窗口。“黄标车”补贴办理细节,可查询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网站。

  受理补贴申请之后,办理部门将简化办理程序,车主只需先后填写认定申报表、资金申报表和奖励申报表,各相关部门收到申报表后会立即审批、流转,最快速度完成补贴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