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查处一起违规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1.01.2022  12:21

  1月20日上午,万宁市和乐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和和乐镇海岸派出所联合行动,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港上村郑某某在自家小卖店里存在违规存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随即对其进行依法查处。

  经查证,店主郑某某,港上村委会东村人,将2018年春节售卖剩余的烟花爆竹私自存放在该库房内准备今年春节用于售卖。据郑某某交代,他店里售卖的烟花爆竹均属于过期产品,而且属于无证经营。

  目前,和乐镇海岸派出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将所查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郑某某进行警示教育。

  万宁市和乐镇政府表示,将对非法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采取零容忍!对以上行为务必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面做好打击非法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切实打赢这场“禁燃”工作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