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国字号”以改革续辉煌

31.03.2015  09:16

  林业“国字号”以改革续辉煌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对两项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 

  国有林场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生态价值。它覆盖了全国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脆弱地区,构筑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骨架,培育和管理着我国近1/4的森林资源。国有林区为我国经济和生态建设作出了举足轻重的贡献。截至目前,重点国有林区累计提供商品材近11亿立方米,累计上缴利税240多亿元,国产2根木材中就有1根产自这里。 

  论贡献,国有林场和林区都有着辉煌的历史,现在也倍感自豪;谈发展,惨淡的现状让他们颇感雄风不再,底气不足。 

  屏蔽此推广内容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弊端逐步暴露:管理权责不清,内部经营机制不活,投入渠道不畅,普遍陷入了“资源枯竭、经济危困”。陕西省周至县永红林场汪家坡站,到现在还不通电,护林员的手机无法充电,一旦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连汇报电话都打不成。全国国有林场近1/4的在职职工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近1/3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国有林区的情况也不乐观。长期以来,产权虚置,国有林区政事企合一,由此带来一系列生态和民生问题:黑龙江大兴安岭开发初期可利用资源有4.6亿立方米,到2010年用材林可采资源仅剩0.18亿立方米;东北重点国有林区大量职工处于半就业和失业状态,2013年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只有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一半。   

  林业“国字号”举步维艰,难当林业生态建设主力军大任,改革势在必行。   

  2013年8月,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和甘肃等7省开展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试点改革中,绝大部分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纳入了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科学核定了事业编制。试点林场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占比已经达到99%,分别比改革前提高了15个和29个百分点。   

  这些试点和探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和林区改革积累了有益的经验。下一步,要结合《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增强活力,改善民生。

    (来源:人民日报      3月20日电    记者顾仲阳      相关报道见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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